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指的是对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调整。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一)定密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发生变化的;(二)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八条,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