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护栏高度国家标准

安全护栏高度国家标准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19,安全护栏高度国家标准如下:1.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2. 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3. 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此外,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