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认为选举人票是实体的,例如弗吉尼亚州共有13张选举人票,其中参议员2票(固定的,每州2票),其余11张为众议员(随各州人口不同),其实就是该州在参议院有2人、众议院有11人(均不论是属于民主党还是共和党),2020年总统选举大选日中,拜登在该州赢得超过50%的该州普选票,即赢得该州所有的13张选举人票,在约一个月后要进行国会参众两院的联席会会议之类的,各州的选举人再进行投票选举总统(据说是礼仪上的、走过场的),代表弗吉尼亚州的选举人(无论是属于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在法律、道德等约束下,必须代表这个州的民意把票(全部13张)投给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拜登,但(我认为)他们(也是普通选民之一)在该州普选
选举人团制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特有方式。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各州公民先选出代表该州的选举人,再经由选举人代表该州投票。 选举人通常会依据该州的普选结果将票投给该州选民支持的候选人,但缅因州与内布拉斯加州则采众议员选区制决定选票。 按照这项制度,全美50州各州选举人数是该州在联邦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在国会没有席次的华盛顿特区则有3票。 换句话说,包含参议院的100张、众议院的435张,与华府的3张,总选举人票总数为538张。 拿到270张选票的候选人将成为下任白宫主人。 各州中,以加州选举人的55张最多,其次为德州的38张、纽约州与佛罗里达州各29张,阿拉斯加、德拉瓦与怀俄明等州最少,仅有3张。
1、美国全国共538名代表投票选举总统,每人一票,得票多者赢(即至少赢得270张); 2、这些代表投票时通常遵守本州选民的意愿。也有不遵守的,很罕见。 3、选民一人一票,选举总统。本州得票最高的赢得此州全部选举人票数,即赢者通吃(有两个州例外)。
我试着解释一下。 一般来说,美国每个州的选举人人数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总人数相等,全国共535人。加上专为哥伦比亚特区设置的3张,共538张选举人票。 一州为一个选举人团单位,选举人虽说是代表本州投票,但他只是个投票机器,因为根据“胜者全得”原则,美国全体选民在总统候选人之间投票,随后各州统计每名候选人在本州所获实际选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即获得本州全部选举人票。选举人必须根据选民的这个结果,将选举人票全部投给这个候选人(除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俩州)。比如你说的, 某个州有十张选举人票,选民选举总统时,A候选人本州的得票超过50%,则十张选举人票全部归A候选人所得。这也就是你说的后一种情况。 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