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2018年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2018年,我国政府为复员退伍军人(不论官、兵,不论农村或城镇,不论是否就业,不论解放前或解放后参战)提供了一视同仁的补贴政策,从60岁起,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对于士官退役费,基本复员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月工资基数(包括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不满10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放1.5个月,10-19年军龄每满1年发放2.5个月,20年以上军龄每满1年发放3个月,具体标准按当年规定执行。安家补助费根据复员地点不同,不满10年的军龄每年发放0.5个月,10年以上每年发放1.5个月,县市以下地区相应增发0.5个月,具体以当年规定为准。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军龄每满1年发放1.5个月,具体以当年规定为准。医药生活补助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放,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不同而有所不同。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保险金的退还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保险费本息,领取过保险金的不再退还。退役医疗保险金,参加医疗保险的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的退还给个人。义务兵退役费包括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服役1年(含)以下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全额发给。离队下月津贴、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离队差旅费按实际发放,慢性病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标准为4500元。士官服役10年,可领取4.5万元退役金,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可按比例增发。我国政府出台的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以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