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分类

土地管理法分类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 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2. 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3. 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盐碱地、滩涂、沙地、裸岩等。此外,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土地还被分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