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盛发的个人履历

1981.09--1984.07 韩山师专中文系读书

1984.07--1986.07 被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锻炼,澄海县坝头镇政府办公室资料员(其间:1985.11--1986.2参加汕头市委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6.07--1987.12 共青团澄海县委副书记

1987.12--1991.01 汕头特区区志办公室、党史办公室副科级干事、副主任

1991.01--1992.02 汕头特区管委会办公室民政科副科长、龙湖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1992.02定为正科级干部)

1992.02--1992.07 揭阳市委办公室工作(正科级)

1992.07--1994.03 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正科级)

1994.03--1995.11 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主任(副处级)

1995.11--1998.02 揭阳市东山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1998.02--2001.07 揭阳市东山区委书记

2001.07--2003.06 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06--2003.08 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8--2006.12 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12--2007.01 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01--2013.07 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12月9日,中共揭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盛发为揭阳市委常委。

广东省第九、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中共揭阳市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五届人大代表。

2013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2014年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盛发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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