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名词(英语:Collective noun)”是语言学上的一个专有名词,意指一种可用来指称一群对象的词,而这些对象,可以是人、动物、或是一群概念等事物。

该类事物可以个体化,可用集合量词计数,同时也可以用除“一”以外的个体量词计数。
干警,原意指公安部门中干部和警察的合称。
正确用法:
寒冷的子夜,一批干警仍在一线执勤。
五位公安干警受到了表彰。
错误用法: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司法干警,也可以为普通百姓办事。
这类事物不可以个体化,即不受个体量词修饰。 除了可用集合量词修饰之外,有时还可以受容器量词、度量词或不定量词修饰。
举例:
正确用法:
上海港停靠了很多船舶。
错误用法:
上海港停靠了一条(只,艘)船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