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滋病防治条例》是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行政法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于2006年1月29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明确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医疗机构的就医权利,指出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或拒绝治疗该疾病。

《艾滋病防治条例》是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行政法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于2006年1月29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明确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医疗机构的就医权利,指出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或拒绝治疗该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