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小额信贷协会的协会业务

云南省小额信贷协会以推动云南省小额信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围绕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等四个方面开展以下业务:

(一)自律

1.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依据章程,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服务水平。  3.建立健全小额信贷行业诚信制度以及小额信贷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推进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4.制定小额信贷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小额信贷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小额信贷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5.对于违反小额信贷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小额信贷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  6.对涉嫌小额信贷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投诉,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并协助做好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维权

1.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信用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协会会员合法权益。  2.参与省政府关于小额信贷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其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小额信贷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地方党政部门和省金融办反映妨碍小额信贷行业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营造有利于云南省小额信贷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4.组织会员开展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

(三)协调

1.接受会员的委托,协调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省金融办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2.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会员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3.协调会员与小额信贷客户的关系,加强会员与客户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与公众及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小额信贷行业声誉。

(四)服务

1.组织开展各类岗位专业培训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小额信贷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认证、继续教育等工作。  2.建立会员之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反映业内动态,建立信息分享机制,促进云南省小额信贷机构与境内外同业之间的联系和交往。  3.加强与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开展业务合作,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的渠道。  4.发挥整体宣传功能,协调、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大力普及小额信贷知识。  5.组织开展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五)法律规定的职责或金融办等部门的事项

协会接受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云南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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