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党代会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召开。
1921年7月23日晚8点,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李汉俊的哥哥李书城家里召开。
参加大会的有毛泽东、董必武、陈潭秋、何叔衡、王烬美、邓恩铭、李汉俊、李达、刘仁静、张国焘、陈公博、周佛海等12人,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可洛夫也参加了大会。
7月27日至29日,连续三次开会讨论党的纲领。7月30日,由于会议被敌人发现,当晚代表们商量,决定改换会议地点到离上海较近的嘉兴南湖去开会。7月31日,代表们在南湖一只游船上召开了“一大”的最后一次会议。在这次会上,通过了《党纲》。

扩展资料
第一次党代会通过的纲领决议:
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不是正式的党章,但包含了党章的内容,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任务、纲领、组织和纪律,具有党章的初步体例,实际上起到了党章的作用,为后来党章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中共一大通过了《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规定党在当前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人阶级,加强对工人的领导,注意在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中发展党员,在反对军阀官僚的斗争中,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921年7月23日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