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卷三百一十六 翻译

宋史 卷三百一十六 翻译

唐介,字于方,江陵人。擢第,为平江令。民李氏赀而吝,吏有求不厌,诬为杀人祭鬼。岳守捕其家,无少长楚掠,不肯承。更属介讯之,无他验。守怒,白于朝,遣御史方偕徙狱别鞫之,其究与介同。守以下得罪,偕受赏,介未尝自言。 唐介,表字是于方,祖籍江陵。被选拔及第(即科举考试及格),任命为平江县令。姓李的百姓既算计又吝啬,官吏向他要钱而不能满足,就污蔑他杀人来祭祀鬼神。当地长官抓他一家,无论大小都抓起来了,(李姓百姓)不肯认罪。(长官)又派唐介审讯他,没有得到证据。长官生气了,向朝廷禀告(这件事),(朝廷)派御史 方偕(人名)把李姓百姓带到别的监狱从新审讯,他得到的结果和唐介得到的一样。岳守及其下属都获罪了(即受到惩罚),方偕受到奖赏,而唐介没有为自己说话(即没有请赏)。擢:选拔第:及第赀:音zi(阴平)算计,吝啬厌:满足属:通“嘱”验:证据白:禀告鞫:音ju(阳平)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