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级防雷1)涉及制造、使用或储存炸药、火药、起爆药、人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若电火花引发爆炸,可能导致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2)位于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3)位于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电火花可能引发爆炸,造成重大损失。(2)二级防雷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2)国家级会堂、办公建筑、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且配备大量高性能电子设备的建筑物。4)制造、使用或储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电火花不易引发爆炸或不会造成重大损失。5)位于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电火花不易引发爆炸或不会造成重大损失。6)位于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7)工业企业内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年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年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3)三级防雷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年,且小于或等于0.06次/年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年,且小于或等于0.3次/年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年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天/年的地区,高度在15米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天/年的地区,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扩展知识:雷电按其传播方式分为以下三种:1)直击雷: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及其电气装置和构筑物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效应。2)感应雷:雷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可能导致金属部件间火花。3)球形雷:简称球雷,是雷电放电时形成的发红光、橙光、白光和其他颜色光的火球。球形雷可能沿着地面滚动或空中飘荡,通过门窗、烟筒等侵入室内,消失时常伴有爆炸,可能造成损坏和伤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