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德起诉滴滴不正当竞争纠纷,索赔7500万,挖人确存风险
新年伊始,高德软件有限公司、高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称高德公司)针对滴滴提起八个反不正当竞争诉讼,累计诉讼标的金额高达7500万。这一案件不仅揭示了互联网公司之间激烈的人才竞争,也凸显了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一、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高德公司诉称,其发现前高级经理胡某在竞业限制期内入职与高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滴滴公司)。滴滴公司为了帮助胡某规避竞业限制责任,与胡某本人及中智项目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中智公司)共同串通,将胡某的劳动关系转移至表面上与高德无直接竞争关系的中智公司,后又迁回滴滴公司。此外,高德公司还指出,胡某团队及其紧密业务联系部门的六名工程师也集体出走,部分工程师在离职前还大量拷贝了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了公司权益。
基于上述指控,高德公司将滴滴公司、小桔公司、中智公司、胡某及六名前员工分别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辞退上述七名员工、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索赔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1000万元人民币。
二、高德公司利用诉讼手段维权的必要性
作为老牌的地图服务供应商,高德公司自2014年被阿里全资收购退市以来,专注于基础地图的技术研发和数据服务。对于技术主导型公司而言,技术门槛就是一切,因此高德公司有必要综合利用《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及其他保密措施等综合手段,维护自身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采用诉讼手段维权,不仅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还能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公司其他员工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索赔额高达7500万的考量
高德公司此次索赔额高达7500万,这一数字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原告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要求被告提供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后台数据等证据。然而,由于这些证据主要由被告掌握,因此原告往往面临较大的举证压力。
高德公司选择提出如此高的索赔额,一方面可能是为了给被告方施加诉讼压力,另一方面也容易得到媒体的关注,从而扩大案件的影响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同类型的案件中,原告往往更加重视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因为那是维护技术秘密的核心诉讼请求。
四、违约之诉与不正当竞争之诉的选择
在一般的诉讼策略中,如果离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并且公司也在他们离职后依约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公司可以依据违约之诉要求离职员工支付违约金及从相关公司离职。然而,这种诉讼策略不能针对合同外的第三人起诉。
高德公司此次没有选择违约之诉,而是选择了不正当竞争之诉的诉讼策略。这一选择使得滴滴公司也被列为被告,但同时也增加了举证的难度。高德公司需要举证滴滴公司已经实际获取、使用了离职员工披露的商业秘密。这可能需要高德公司在起诉前已经逆向破解了滴滴公司的公开产品,并取得相应证据。
五、总结与启示
高德起诉滴滴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仅揭示了互联网公司之间激烈的人才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也提醒了企业在招聘和离职管理方面的风险。企业在招聘时,应加强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和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在员工离职时,应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同时,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技术防范措施等。在面临类似纠纷时,企业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