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荣照,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于广东增城,拥有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专业)。他于1985年9月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担任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1年4月14日,他因涉嫌土地问题被广州纪委带走调查,一同被调查的还有增城市国土局前局长潘共恩等人员。据消息来源,刘荣照的调查可能与广东增城市石滩镇商业核心区原氮肥厂地块有关,该地块后来发展成了“石滩第一城”。
刘荣照的工作经历丰富,早期他在广州市司法学校学习并获得中专学历,随后在增城市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逐步晋升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3年5月成为石滩人民法庭庭长,期间还曾挂任新塘镇党委委员。1996年1月,他担任新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同时完成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的经济管理专业本科课程。2000年,他担任镇党委副书记,并在2002年任镇党委副书记和镇长。之后,他先后在荔城镇和荔城街道担任书记,2006年后在增城市人大常委会任副主任,并于2010年3月当选为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是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和增城市第十一届市委委员。
在市政府的分工中,刘荣照负责农业和农村、林业和园林、国土房管、土地储备开发、气象、武装、民政、司法、供销社、计划生育、公安、消防、“三旧”改造、中心镇和新农村规划建设、出租屋管理等工作。其中,“石滩第一城”改造项目,作为“三旧”改造的一部分,正是在他的指导下进行,改造面积约230亩,计划从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住综合小区。
刘荣照,1964年10月出生,广东增城人,学历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专业),1985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1.年4月14日刘荣照被广州纪委带走调查,2013年2月28日下午,刘荣照因犯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刘荣照表示是否上诉需要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