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确实提出了十五年的保护期申请。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关于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一旦中国被认定为市场经济体,原本关于补贴和倾销价格可比性的特殊规定将不再适用。这个特殊规定应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十五 anniversary终止。然而,截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日期,相关成员国的国内法律中必须包含市场经济的标准。无论如何,这项特殊规定将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十五 anniversary结束。在美国和欧盟等中国主要贸易伙伴长期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他们经常依据替代国标准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倾销指控。保护期结束后,即使美欧等国家仍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时将得到更为公平的待遇,面临的反倾销税率也可能更低。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不依赖于其他国家的承认。原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指出,无论是联合国还是世贸组织,都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中国并未要求其他国家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这一条款被一些人误解。龙永图进一步解释称,当时讨论的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销售和制造问题,而不是国家市场经济的问题。他认为这是一个被误读为政治问题的“技术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