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仰融案起源于1991年,当时他在沈阳与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汽车)成立了一家合资企业,由华博财务(华博)和金杯汽车控股(金杯)共同持股。金杯占据60%股权,华博25%,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5%。华博后来收购了海南的股权,使得沈阳汽车股权结构变为金杯60%、华博40%。仰融的目标是通过纽约证交所上市扩大企业规模,为此成立了华晨中国作为融资工具,将40%股权转让给华晨中国,使得华晨中国持有51%的权益。
为满足中国政府要求上市公司由中国实体控股的要求,仰融与华博将股份转让给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仰融任副主席。1992年9月,华博将股权转给基金会,仰融管理基金会的股份。然而,2002年辽宁省政府要求仰融将股份转让给省政府,引发了一系列冲突。仰融被解除职务并面临刑事调查。2002年底,基金会收购了华晨中国的部分股权,华晨中国股票在纽约证交所暂停交易。
仰融在百慕大法院起诉基金会和辽宁省政府,但诉讼被驳回。仰融在美国华盛顿联邦法院起诉辽宁省政府,声称财产被不当剥夺,请求归还产权。然而,中国司法部拒绝了送达请求,美国法院最终认定辽宁省政府的征收行为属于主权行为,予以驳回。仰融的上诉也被维持原判,标志着他试图控制华晨中国的努力最终失败。
他是第一个让社会主义国家的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的人,也曾是300亿资产的"主人"。然而,过去一年中,他陆续经历了资产清查、职务解除、出走美国……直至被中国辽宁省政府刑事批捕。他越洋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政府和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资产侵权,成为新中国历史上我国地方政府首次在国外被起诉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