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任浙江省兰溪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1977年至1980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0年毕业后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84年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1986年至1987年,衢州柯城参加农村整党
1988年3月至1988年9月,在最高人民法院交流锻炼
1988年至1989年,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法律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0年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审判庭庭长
1992年任宁波海事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1年至2004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4年至2010年,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受聘为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兼职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