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低保户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2025年6月底起,补助标准为1206元/人·月。

办理对象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等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非广州市户籍但共同生活居住的成员,可按规定申请。此外,市内可迁移的广州市集体户口人员等特定对象可单独申请。
根据202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广州作为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206元/人·月。
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家庭财产申报、家庭消费支出情况等相关材料。流程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审查审批完成资格认定,认定给予保障的在30日内发放低保金,每月10日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