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界面新闻从安岳县卫健局获悉,该局决定对这户超生家庭重新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9万元,征收决定书已获当事人认可并签字,双方约定分期缴纳。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安岳县刘某华家庭于2006年生育第6孩,2009年生育第7孩,2010年生育第8孩。2019年3月11日,安岳县卫健局依据2014年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生育这三个孩子的行为分别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刘某华家庭因生育第6孩、第7孩和第8孩将分别被征收社会抚养费278400元、718080元和1666560元。三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合计征收金额高达2663040元。
安岳县卫健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解释,刘某华与妻子共计生育了8个子女,均发生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因此按照当时的法律,除第一个孩子外,对其余7个子女的生育行为都应征收社会抚养费。由于刘某华夫妻第2孩和第3孩生育的时间较早,已经被征收过社会抚养费。
此后,刘某华所在的拱桥乡计生办有关刘某华的资料在几次洪水中损坏,无法确定第4孩和第5孩的生育行为是否被处理。因此,2018年11月安岳县卫健局对刘某华调查时,决定只对其生育第6孩、第7孩和第8孩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回应此事:
7月5日,当事人刘某华告诉界面新闻,他于2021年4月份收到当地卫健局送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签字,对方告诉他若无力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后来双方约定为三年内付清。他称,自己接受这一处罚结果,但目前还有5个孩子在读书,两个孩子已进入大学,负担较重。
“按照我实际收入,把孩子和父母的开支除外,有多少就付多少。”刘某华说,“我不逃避这个事实,能多交就尽量多交。”
以上内容参考 界面新闻-「独家」四川一家庭生育8个子女,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从266万降至9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