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要回丈夫赠与出轨对象的财物,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及公序良俗原则的规定,法院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并判决返还。 具体分析如下:

违反公序良俗导致赠与无效《民法典》第153条明确,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卢某的行为不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更破坏社会基本道德秩序。法院认定其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妻子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财产。
赠与金额的认定与返还
小章辩称部分赠与为“子女抚养费”,但法院结合转账记录及实际需求,认定金额远超合理范围,驳回其主张。
小陈辩称款项为“借款、工资等”,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途,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通过核对发票、收据等证据,逐笔确认赠与金额,最终判决小章返还760万元、小陈返还520万元。


总结:妻子起诉要回财物的核心依据是《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及公序良俗原则。法院通过审查赠与行为的合法性、金额合理性及证据充分性,最终支持返还请求,彰显了法律对婚姻忠诚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