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工作但没有本人名下住房的集体户口,不会被直接清理。但具体保留条件和要求如下:
保留条件:对于在天津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天津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如果其集体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那么可以保留其集体户口。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户口核查,保证户口登记项目准确。
迁移建议:如果因为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了户口迁移的条件,那么应当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不确定性:虽然目前政策并未规定无房集体户口会被清理,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未来政策调整的可能性。因此,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还是建议尽早购置房产,以避免可能的户口问题。
综上所述,在天津工作但没有本人名下住房的集体户口,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保留,但也需要关注政策变化,并适时考虑户口迁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