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乒乓球团体赛规则

奥运会乒乓球团体赛规则

奥运会乒乓球团体赛的规则如下:1. 比赛形式:团体赛采用五盘三胜制,每盘为五局三胜制。一、二、四、五场为单打,第三场为双打。一个队由三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出场2次。2. 得分制度:奥运会乒乓球比赛采取11分制,即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3. 发球规则:发球时,发球者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台面以上和发球者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者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挡住。4. 击球规则: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5. 失分规则:包括未能合法发球、未能合法还击、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对方台区而越过对方端线等11种情况。6. 暂停规则:每场比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