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中药材出口需要的资格是: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下发的“药品进出口准许证”,以及经贸部签发的许可证。
中药材出口需要的手续是:向中药材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申报,申报时需如实申报产品,提交合同、发票、装箱单、生产企业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产品符合进境国家或者地区动植物检疫要求的书面声明,海关根据系统指令要求对企业开展查验,查验通过予以出口。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