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应做的主要工作
(一)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
一是加强政令检查。二是加强行风建设。三是加强效能监察。
(二)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
一是“四个坚决纠正”工作成效明显。二是纠风治乱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认真做好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发展第一要务结合起来
一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二是积极服务“工业兴市”战略。
(四)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起来,
一是确保廉洁勤政二是加强教育。
(五)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建立阳光政务结合起来
一是充分发挥组织谋划、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的作用,积极协助政府主抓。二是全面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为民利民便民。
二、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必须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三是必须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四是必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五是必须坚持以监督促管理。
三、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具体做法
一是更加突出《行政监察法》的主体地位,强化依法监察。
二是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是坚决规范行政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维护行政纪律。
我觉得光有一个法可不行,得大家树立法治的意识,法再好,被人歪曲执行,结果是什么,百姓怒不敢言,到头骂法不好。最大的最公正的监督力量在民间,可是政府从来不让百姓监督行政权的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