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乐的个人简介

龙小乐,长期在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任职,该校并入武大后,历任武大副校长、副书记,2005年升任常务副书记。2006年曾获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官方称“龙小乐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心系群众,廉洁自律,是广大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曾荣获“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2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武汉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正厅级)龙小乐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龙小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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