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车船税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税额上限普遍上涨:
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上调为480元至660元。
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
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以普通家轿为例,每年至少需要缴纳360元,比之前增加了一倍。
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
征税对象调整:
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
具体的税额计算办法:
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
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拖轮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区域性的减免政策:
在车辆限行的区域(如北京),每年征收的车船税会有一定数量的减免。
与交强险的联动:
交强险的保费根据车辆上一年度的出险情况进行浮动,如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可下降;若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将上浮。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2017年的车船税新标准,具体政策可能随时间有所调整,建议查询最新政策以获取准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