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维权再次胜诉,起诉两家网店侵权获赔5万

肖战维权再次胜诉,起诉两家网店侵权获赔5万

肖战维权胜诉,起诉两家网店侵权获赔5万的原因及细节如下

案由

肖像权纠纷。本案中,深圳市港岛眼镜有限公司和台州市佐拉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肖战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进行店铺和产品的宣传及推广,侵犯了肖战的肖像权。

侵权行为

两被告不仅擅自使用肖战的肖像和姓名,还对其与其他品牌合作拍摄的照片进行恶意P图,这些行为均构成了对肖战肖像权的侵犯。

赔偿金额

根据法院裁定,两被告需分别向肖战赔偿3万余元和2万余元,总计5万余元。赔偿金额主要是基于两被告的获利情况以及给肖战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裁定的。

赔偿方式

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之一,除此之外,两被告还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

维权途径

对于此类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自行制止,要求侵权人删除肖像公开展示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本案中,两被告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因此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