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柏继民,自1973年起,担任山东省东平县代庙公社段那里联中民办教师、公社财政助理员。
1975年,他成为山东财政学校的财税专业学生。
1977年,他进入山东省财政厅工作,从办公室办事员、科员做起。
1981年,他晋升为副科长、主任科员,期间于1983年至1985年在江西财经学院干部专修科学员班学习。
1987年,他担任山东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89年至1990年,他任山东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处长。
1990年至1991年,他先后担任山东省财政厅农财处处长、党组成员、农财处处长。
1992年,他晋升为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同年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
1996年,他任山东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期间于1997年参加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年毕业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
2002年,他成为中共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05年,他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后担任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7年,他担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8年,他继续担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
2011年,他成为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2年,他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3年,他在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柏继民,中共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山东省委委员,省八次党代会当选为省纪委委员。
柏继民,男,汉族,1954年5月生,山东东平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