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唯众的教育和职业历程如下:
1965年9月至1970年3月,他在清华大学动力机械系锅炉专业完成了学业,专注于锅炉专业的学习与深造。
从1970年3月到1978年10月,他在辽宁省沈阳东北制药厂开始了职业生涯,担任技术员和厂办公室秘书,后来晋升为党委秘书,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政管理经验。
1978年10月至1983年12月,他在辽宁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任职,开始了他的党务工作生涯,这段期间他的职责范围逐渐扩大。
1983年12月至1985年2月,王唯众担任辽宁省纪委检查二处副处长和调研室副主任,进一步深化了他的纪检监察工作。
1985年2月至1985年6月,他成为调研室主任,领导并推进了多项重要调研工作。
在1985年6月至1987年4月间,他晋升为辽宁省纪委常委,职位的提升标志着他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要角色。
从1987年4月至1988年11月,王唯众担任丹东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负责地方党务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
1988年11月至1993年2月,他的职务进一步提升为丹东市委副书记,直到1993年5月,他同时担任市委副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3年5月至1995年2月,他担任丹东市委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面主持丹东市的党政工作。
在1995年2月至1997年9月期间,他继续担任丹东市委书记,直至1997年9月,他的工作范围扩展到省级层面,成为辽宁省委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从2001年4月至2006年2月,王唯众在辽宁省委任副书记,同时继续担任省纪委书记,还兼任省委党校校长,职责更加全面。
在2006年10月至2009年8月,他的职务进一步调整为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同时担任省委党校校长,显示出他在省级领导岗位上的关键作用。
2009年8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决定,王俊莲同志接替王唯众担任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而王唯众则不再担任这些职务。
王唯众,男,汉族,1945年11月生,山东黄县(今山东龙口)人,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动力机械系锅炉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