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抢夺罪中的紧密占有是指被害人对财物的实际控制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财物与人的身体紧密联结:当财物被被害人提在手上、背在肩上、装在口袋等,这些情况下,财物被视为处于被害人的紧密占有之下。
保持对财物的监视和控制:即使被害人没有直接接触到财物,只要他们距离财物很近且保持对财物的监视和控制,也可以认定为紧密占有。例如,在公共场所,被害人的钱包或手机放在视线范围内的桌子上,仍视为紧密占有。
构成抢夺罪的条件:仅仅满足紧密占有这一条件,并不足以构成抢夺罪。构成抢夺罪还需满足以暴力的方式强夺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且这种行为具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这种暴力行为可以是直接的抢夺,也可以是间接的通过恐吓或欺骗使被害人放弃对财物的控制。
综上所述,抢夺罪中的紧密占有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涉及被害人对财物的实际控制程度以及行为人的抢夺方式和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