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出所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是案件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因此,派出所在面对案件时,如果认为证据不够充分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就不会立案。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院报案。

派出所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是案件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因此,派出所在面对案件时,如果认为证据不够充分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就不会立案。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院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