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行政级别通常为正司(局)级。
外交职务体系较为复杂,包含特命全权大使、代表、副代表等10类职务,同时设置了外交衔级来反映个人资历等情况。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授予的外交衔级一般为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在行政级别对应上,常驻联合国副代表通常为正司(局)级。而常驻联合国代表行政级别为副部级,是我国外交部派驻联合国的最高行政首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权力,参加安理会的会议;副代表作为常驻代表的副手,协助其做好工作,在常驻代表缺席时代表其开展工作。不过需注意,在联合国体系内,我国的常驻联合国副代表与他国相关人员享受同等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