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可清的早期生涯始于1973年3月至1976年11月,在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五四茶场担任知青,积累了宝贵的基层工作经验。接着,他在1976年11月至1978年9月期间,作为周宁县知青办的以工代干人员,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行政能力。
1980年8月至1983年9月,刘可清在福建宁德师范专科学校攻读政教科学,为他后来的政治理论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后,他在人事系统逐步晋升,先后在周宁县人事局任职,担任过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1987年11月至1993年9月,刘可清的仕途进一步拓宽,担任周宁县政府副县长,其间还曾在莆田县政府挂职并接受过中央党校的培训。1993年至1996年,他担任莆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这段期间也参加了中央党校的高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在1998年9月至1999年1月,刘可清担任了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市长助理,之后升任副市长,并在民政部办公厅挂职。2000年至2003年,他在福建国土资源厅担任副厅长和党组书记,期间还参加了国家行政学院的培训。
2003年至2005年,刘可清担任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和厅长,后在2005年调任中共漳州市委副书记,并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市委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还参加了中央党校和英国牛津大学的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1年,刘可清被任命为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至今仍担任这一职务。他的仕途生涯中,曾是中共十七大代表,福建省委委员,并在多个地方的人大代表任期内,为地方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男,汉族,1955年5月出生,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人,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