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卫民,是一位男性,汉族,拥有博士学位,教授头衔,出生于1954年7月,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中国共产党党员。1977年,他在焦作矿业学院(现河南理工大学)完成了学业,后于1981年和1988年两次赴英国诺丁汉大学深造。1999年,他在中国矿业大学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以优异成绩完成了博士研究生学业,获得了工学博士学位。他的学术成就斐然,1993年获得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殊荣,1996年更是被评为“部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他的职业生涯中,专注于国内采矿专业的研究,对行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社会职务方面,胡卫民担任过多项重要职务,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评委,煤炭科学基金会的评委,中国煤炭劳保学会通风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河南省煤炭学会的副理事长,河南省煤炭技术委员会的副主任,以及河南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煤炭组的组长。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广泛影响力和专业权威性。他曾任河南工程学院的院长,尽管已经免职,但他的学术和领导影响力依然显著。胡卫民教授在采矿领域的杰出贡献和领导才能,为我国的矿业教育和科研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