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子对案涉房产享有50%份额,父亲需返还50%房款共计101.5万元。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父子之间房产纠纷的案件。案件中,原告小杰在备战高考期间,发现其父亲张某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偷偷卖掉了两人共有的房产,并用售房款另购一处房屋,但新购房产中并无小杰的份额。小杰因此将父亲告上法庭。
案件背景:
案件审理:
案件执行:
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的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张某返还小杰应得的房产份额对应的售房款。在执行阶段,虽然张某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但未能得到小杰的认可。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为案件的解决画上了句号。这也提醒广大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尊重和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