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百万嫁妆男方分两成,主要是因为该嫁妆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分割。

一、案件背景
厦门一对夫妻在结婚后不久便开始分居,最终女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归还其个人财产,其中包括一辆奥迪轿车和100万元汇款。
二、嫁妆的认定
奥迪轿车:该车辆在结婚登记前几天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法院认为,这是女方父亲对男方的单方赠与,因此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100万元汇款:这笔款项是在结婚登记后转账至女方账户的。虽然女方父亲在庭审中表示这笔钱只是为了撑场面,并没有赠与双方的意图,但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说法。结合婚礼上展示该款项以及夫妻双方的聊天记录,法院认定这笔钱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财产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平等分割。但考虑到该款项来自女方父母,且双方结婚至离婚的时间较短,以及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法院酌定女方分得100万元款项及75000元收益的80%,男方分得20%。
四、法律提示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时,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的,一般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且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则一般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处理此类财产问题时,需要明确赠与的时间和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