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会三名支委如何分工

支委会三名支委如何分工

支委会的三人支委通常选配为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保卫保密委员和青年委员。每位支委负责不同的职责。1. 书记:负责党支部全面工作,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 副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协助书记开展工作。3. 其他支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每位支委负责不同的职责。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